2014年金华市东阳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2014-04-21来源:浙江省 录用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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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按规定时间、地点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由受检者本人如实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表(东阳人才网下载),并在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月经期间的女性受检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

(1)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安排复检;

(2)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安排复检;

(3)其他项目达不到体检标准的,自体检结果公布自日起7日内可以提出复检申请;

(4)当日、当场复检过的项目为最后结论,不得再复检;

(5)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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