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2014-04-17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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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滨海、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全市公安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部署安排,下步将进入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环节。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工作是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工作要求严,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招录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紧密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好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工作。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招录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科学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安排足够力量,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要求,严密组织。各地人社局和公安局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招录工作的相关规定,共同组织,共同实施。具体安排为:

1、体能测评:由各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公共科目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各招录职位数×5-1”的办法确定入围人数,根据公务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对象,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2、体检: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其中特警职位须检查乙肝表面抗原项目,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特殊标准》所涉检查项目均不安排复检,其他项目需要复检的,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因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对体能测评、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招录职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各地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以及《2014年盐城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册》,务必于4月27日前报市公安局政治部,集中汇总后报市人社局。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地要严格根据《招录简章》公布的体检、体能测评标准操作,加强请示汇报,不得擅自增加减少项目内容,严禁提高降低测试标准。体能测评及体检工作必须封闭进行,并邀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到场监督。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将视情派员巡查。对在体能测评、体检、资格复审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公安局

2014年4月17日

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工作相关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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