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双柏县教育局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4-04-13来源:双柏县教育局

根据《云南省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4〕号)的精神,我局2014年春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凡报名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我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局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的具体事项

2014年春季到我局申报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5月25日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6、网上报名所用的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宽)×156(高)。

7、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2、现场确认地点:双柏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⑺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⑻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考生将由我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在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非师范专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联系电话

双柏县教育局人事股:0878——7711049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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