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是国家环境保护部与河北省共建的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学府;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被誉为培养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校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历史文化名城—秦皇岛市。
我院设有8系3部3中心,共43个专业。环境技术研究与实验中心拥有由荷兰政府资助的水处理技术全模拟实验室--中荷水处理示范研究培训中心。2006年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2年,《河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河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的函》(冀政函【2012】100号)确定:“依托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组建本科层次的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目前,新校区正在紧张建设过程之中,全院上下凝心聚志、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落实迁校升本方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院拟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8:30至20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直接报名
请将报名信息发我院人事处邮箱。地点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73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5945951、0335-5945949,电子邮箱emccrsc@163.com。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扫描发送电于邮件到我院人事处。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我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
(四)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五)准考证发放:由我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考试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面试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学术水平,试讲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师基本素质、仪容仪表、专业技术知识和语言表述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考试时间于2014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和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面试和试讲工作由我院人事处组织实施。试讲内容另行通知。评委组由7人组成,抽调具有评委资格的有关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试讲顺序。考务安排由我院人事处负责。试讲评分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
资格复审:由我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试讲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总成绩合成。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在我院网上发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学院网站(www.emcc.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4年4月1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