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2014年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4-04-09来源: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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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农基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穗农基办〔2011〕3号)要求,为实现全区“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和招聘条件

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我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一)招聘人数:8人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毕业及暂缓就业期内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户籍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农村“四个培养”对象,中共党员优先。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户籍(含就读大学前其户籍属番禺区石碁镇,但高考后办理户籍迁移到就读院校的),年龄在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4月30日,下同),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身体健康。

属“四个培养”对象的非村干部大学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学历为大专以上;

受到各类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石碁镇组织人事办(地址:石碁镇岐山路8号,石碁镇政府大楼二楼组织办公室);联系人:李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4857551。

(二)网上公示时间:2014年4月10日至4月18日;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4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三)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暂缓就业的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3、所有证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4、填写《石碁镇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可在石碁镇政府网站(www.panyu-shiqi.gov.cn)下载;

5、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者须在报名时现场领取《报名回执》。《报名回执》是接受考生报名和考生领取准考证的依据,考生应主动领取并妥善保管,未领取或遗失《报名回执》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石碁镇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意报考的人员,凭《报名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镇组织办领取《准考证》。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 笔试。笔试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文写作(以下统称“综合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内容根据单位招聘职位确定。综合科目考试安排在5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安排5月22日前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于5月20日前在石碁镇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进行的,笔试与面试按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

(三)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原则上报名人数多于招考人数方可开考。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二)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镇组织办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石碁镇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经审核,拟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六、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与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两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优秀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的,原则上不再续聘。合同期间由镇、村共同管理。

(二)大学生村官待遇参照<石碁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碁委〔2014〕7号)文件精神执行。

本方案由石碁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石碁镇组织人事办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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