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4年度眼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014-04-08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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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眼镜商会:

根据《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改革的通知》(温职改〔2003〕4号)和温州市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外延延伸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06〕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眼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程序

根据温职改办〔2006〕1号文件规定,凡我市企业单位从事眼镜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可依据温职改办〔2008〕1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见附件),其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也可由司法公证机关公证),其中《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须在申报者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经证明(盖章)后,由个人直接向温州市眼镜商会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二)《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5份,用A3纸(297mm×420mm)打印或打印后复印,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破格申报工程师的,需在相应栏目内注明符合破格的条目;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符合破格条件的奖励证书、作品、论文和其他成果材料等复印件(原件由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员审核后,在留下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一份;

(五)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一份;

(六)二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备发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

(七)材料清单一式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

上述材料1、2、5、7使用统一格式。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职称评审”栏目下载,网址:www.wzhrss.gov.cn。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三、资格评审采取考试、考核(答辩)量化的办法,差额通过。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7月1日-31日

地点:温州市眼镜商会(仓后街30号市总商会大楼402室)

联系电话:88591701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附件:

申报眼镜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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