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光明办事处招聘公告
2014-03-27来源:光明新区管委会网

因工作需要,光明办事处公开招聘1名新闻采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光明办事处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3月27日至4月4日(期间周六、日休息)。

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办公楼202室(光明新区光翠路),联系电话:29099119。

(二)所需材料:

1、《应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计生证明(已婚者提供);

6、报考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三、考核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2014年3月26日

附件:1.光明办事处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

2.应聘报名表

温馨提示:

《应聘报名表》来源于光明新区管委会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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