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设中心干部职工队伍的建设,提升人员素质,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岗位
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工程技术管理。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县(市、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选调程序
1.发布信息。2014年3月21日前,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衢州建设信息网(www.qzjs.gov.cn)、衢州市公文交换阅办系统发布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386号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丁雄飞,王小芳,谭晓萍,联系电话:3023687、8757117、13957016167、13957037785、13587002555。
3.报名需带资料:《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考核合格证明及2年房建设计方面的工作经验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填写的《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准考证领取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府东街386号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丁雄飞,王小芳,谭晓萍,联系电话:3023687、8757117、13957016167、13957037785、13587002555。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如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计划。
5.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独立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房屋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4年4月7日。
6.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住建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以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测试考生的综合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7.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成总分,然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选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意见,如提供不出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视作放弃考察,放弃考察可依次替补。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在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经考察发现本人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10)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8.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选调资格。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9.公示和调动。体检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和住建局局对拟选调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招考纪律
公开选调过程的每个环节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表:
温馨提示: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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