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2013年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方向)介绍
2014-03-21来源:海南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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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传播学院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方向)介绍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为影视制作传播机构、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各类文艺演出团体以及学校等文化宣传教育部门、培养具备戏剧影视编剧、导演、摄像、制作及评论和文案写作能力,掌握数字影视技术,熟悉网络等数字媒体手段,能独立执导、承担各类现场舞台演出和影像制作业务的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电影、电视及网络等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接受戏剧影视编剧、导演及影视摄像、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戏剧影视作品创作、数字影视作品拍摄、编辑与制作等方面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戏剧影视编导知识及审美水平,掌握一般现场舞台演出编导能力,及数字影视作品的拍摄、编辑与制作技术;

2、具备戏剧、影视剧编剧能力,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阅读和翻译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达到本专业学习与工作的要求。

三、主干学科:

戏剧戏曲学、电影学。

四、主要课程:

西方戏剧史、中国戏曲史、中国戏剧史、外国电影史、中国电影史、戏剧剧本创作、戏剧概论、电影理论、影视剧本创作、视听语言、影片分析、影视编辑与制作、电视节目策划与文案写作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除在本专业实验室进行编剧、戏剧小品排练、影视剧拍摄、数字媒体艺术制作等实践教学外,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到海南电视台等实习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实习安排8周。

六、修业年限:四年。

七、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八、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65.5(课内教学147.5学分,实践教学18学分),其中必修课105.5学分,限定选修课28学分,专业自由选修课至少修满6学分,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至少修满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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