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2014年医师资格报名考生提交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2014-03-18来源:德阳卫生信息网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考生毕业证复印件1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六、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以上六项资料按照此顺序装订整齐,复印件要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其原件均由所在的医疗机构及区、县卫生局、考点核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格必备材料如下:

一、卫生院出具的该考生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

二、乡镇卫生院出具的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

三、考生与医院签订的保证获取医师资格证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协议,同时这三项资料当地卫生局存档备案;

四、其余必备资料与其他考生报名要求一致。

个体医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必备材料如下:

一、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鲜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其身份证信息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人代表一致。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报考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必备材料如下:

一、2013年或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二、师承证明(1998年6月26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

三、提供1999年之后(2009年、2010年除外)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2条的材料;

四、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五、其余必备资料与其他考生报名要求一致。

新师承人员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提交资料。

更多信息请查看医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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