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各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其中,县扶贫开发局4名,县审计局3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名,县残疾人联合会1人。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平塘县2014年公开遴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一经遴选到事业单位,身份自然变更。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至2014年3月1日,经组织、人社部门行文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4年3月10日在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ptjp.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平塘县2014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选派专人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遴选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只达到1:1的比例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4日下午14:30--17:30期间,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遴选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各遴选单位统一实施。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全天)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考核
经考试后,按遴选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学等。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有经济和其他问题及正在立案调查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经县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六、遴选审批
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七、有关事宜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遴选全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党政信息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调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股)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30039(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平塘县招聘办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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