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选调计划的说明
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及确认工作于2月25日结束,部分博士生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未达到4:1的规定比例。根据选调公告“各市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4: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其中,博士研究生计划转入同单位硕士研究生计划,硕士研究生计划转入同单位本科生计划”的规定,现对选调计划作出如下调整:
1、枣庄市,1名博士研究生计划转入硕士研究生计划。
2、临沂市,1名博士研究生计划转入硕士研究生计划。
3、聊城市,3名博士研究生计划转入硕士研究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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