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 公告
2010-02-28来源: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

为解决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生源增加,师资相对不足的问题,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应遵循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数学、历史、化学、物理、政治、地理、生物教师各1名。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女性应聘人员要求未孕)。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和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具备履行受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

(二)语文、英语、数学教师要求一本及以上学历;历史、化学、物理、政治、地理、生物教师要求二本及以上学历。

(三)非应届毕业生在报考英语教师岗位时,要具备在英语教师岗位的工作经历(报名时出具相关学校证明和教学记录)。

(四)具有学历证书(或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学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以后出生)。

(六)户籍不限。

五、招聘步骤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人事部门审批,经考核、体检合格,按程序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3月15日至3月20日在云南省人才市场报名;2010年3月22日至3月25日在华坪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报名。

2、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求持有毕业证书原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待面试时复核原件(2010年的毕业生复核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学历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

(3)每个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才能进行面试,个别紧缺急需岗位,形不成面试比例的,经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应该达到60分以上。

(4)应聘人员面试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内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www.ljrsrc.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同意报名通知单》上签章,并填写《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 报名审批表》,由华坪县人事局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

(三)面试与考核

1、面试

在华坪县人事局的指导下,由华坪县教育局负责实施。面试设置主考官一人,考官六人组成评委进行面试,并指定计时员、记分员、公证员、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面试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由华坪县教育局自行安排。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相关材料及拟定的招聘对象名单报送华坪县人事局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2、考核。

考核采用由招聘单位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学管理能力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体检

由华坪县人事局在有条件的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验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公示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华坪县人事局对已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0年应届毕业生聘用资格保留至2010年7月15日,届时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六、纪律要求

1、对从事面试、考核、招聘工作的当事人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对不按编制限额,以及面试、考核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事部门不予认可。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经发现给予重处。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丽江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2、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06〕26号)文件要求,新聘用人员须到华坪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3、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办理。

4、本公告由华坪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8—6128960

附:2010年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 岗位一览表

丽江市人事局

2010年2月26日

 

 

2010年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 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 学历 招聘人数
语文教师 一本及以上学历 2
英语教师 一本及以上学历 2
数学教师 一本及以上学历 1
历史教师 二本及以上学历 1
化学教师 二本及以上学历 1
物理教师 二本及以上学历 1
政治教师 二本及以上学历 1
地理教师 二本及以上学历 1
生物教师 二本及以上学历 1

所有岗位其他招考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以后出生)、户口不限,须具备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或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学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和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需具备英语教师岗位工作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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