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梅李镇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劳动合同制城管队员1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收条件
1、男性,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复退军人,具有梅李镇常住户籍(周边乡镇近的也可考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无违法犯罪及被公安机关处理记录。
3、热爱城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4.5以上,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68米(含)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
三、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者需本人前往(当场量身高、测视力),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就业登记证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另外报名时需上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3月7日(休息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梅李镇人民路8号镇政府北面辅楼,镇综合执法局窗口,电话52669109。
五、考试
根据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顺序,按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经政审合格,实行1个月试用期。
七、工资、福利待遇
年收入不低于35000元,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
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梅李镇综合执法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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