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北师范学院举办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桂林南路,东邻磁湖,西依柯尔山,南视古矿冶,北接人民广场,自然景色得天独厚,人文景观错落有致,不仅环境幽雅,交通便捷,而且学术氛围浓厚,是莘莘学子求知的理想佳园。
学院自2003年创办以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办学条件建设,目前学院占地面积482.52亩,规划用地1000亩。 学院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开设有广播电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法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化学、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美术学、应用心理学、历史学、生物技术、财务管理、音乐学、学前教育、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1个本科专业;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导游、汉语、应用英语、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美术教育、社会体育、装潢艺术设计、音乐教育、食品生物技术等18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文、法、经、管等多个学科领域,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截至目前,在校普通本、专科生人数达到6500余人。学院自有和聘任教师478名(聘任教师375名全部来自湖北师范学院),其中,正教授51名,副教授134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45名;外籍教师5名。学院教学资源充沛,师资结构合理,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有力地保证了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学生考研、求职打下了坚实基础。 文理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运用先进的办学模式和科学的运行机制,秉承湖北师范学院优良办学传统,依托其优质的教育资源,严格管理、因材施教,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年来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达10%左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赞誉。
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一所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有较高办学水平、现代化办学设施和鲜明办学特色的一流综合性高等学校,面向地方服务全国,培养应用型人才,秉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思想观念,在竞争中求发展,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开放中求发展,用新的办学理念和新的办学机制,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热烈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高等教育事业的辉煌!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全面衡量、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
2、符合岗位职责要求,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富有热情,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有较强文字处理能力;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4、具有团队精神,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5、专任教师须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
四、招聘办法
1、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各类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及相关材料、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另备原件待核),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各种途径向学院提交上述应聘材料,申请应聘。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旦被学院接收,恕不退还。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须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学校名称+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30日。
2、学院人事管理部会同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专家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初选,每个岗位按1:5比例确定聘任测试人员名单。
3、经初选合格者,由学院人事管理部组织参加聘任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由学院教师聘任与考核委员会专家负责,测试内容包括面试(主要从职业道德、仪表仪态、应变能力、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分值:40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主要从教学目的、教材处理、教学方法、教学过程设计、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学术成果和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分值:60分)。
4、每个岗位根据聘任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必须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5、根据聘任测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人事管理部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预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即予以录用。录用结果由学院人事管理部单独通知到个人,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周之内携相关材料到学院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到或不签者视为放弃签约,则在余下的拟聘用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期及待遇
1、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聘用合同制,档案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到期可续聘,试用期为三个月,不超过三个月。
2、教授、副教授和博士不占招聘计划数,待遇根据档案关系及工作具体情况面议。
3、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津贴和奖金参照学院在岗同类同级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按照《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人员聘用合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六、信息发布方式及联系电话
招聘信息在湖北师范学院网站及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wlxy.hbnu.edu.cn.)公布,敬请留意。
报名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桂林南路,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人事管理部,邮政编码:435003
联系人:刘老师
报名电话:(0714) 6353617
E-Mail:83607617@qq.com 35783475@QQ.com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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