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科和保险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保险、银行、证券、投资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内外有关保险和金融的法律、政策和惯例,具有保险精算、保险理赔、保险营销等基本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应用经济学
相关学科:经济学、金融学、法学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保险营销学、保险经营管理、保险法学、保险精算理论与实务、风险管理、再保险等。
就业方向与深造:毕业后可在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证券机构、各类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从事与保险有关的宏观管理或实际工作,也可到学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也可推荐或报考我校、其他高校及科研单位的研究生继续深造,亦可推荐到国外大学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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