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
2014-02-14来源:黄冈师范学院网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艺术、广播电视技术、影视媒介经营与管理四个方向),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合格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主持等以及宣传、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3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湖北省计划招生12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招办公布为准)。文理兼收。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

三、考生条件

1、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2、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名。

3、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残,无色盲、色弱。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考试时间:2013年3月15日—3月17日,随报随考。

2、报名考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新校区。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2)身份证。

4、报名考试费200元。

五、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为:(1)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2)电视作品评析;(3)艺术特长展示。

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考生根据所抽取的稿件(包括新闻、散文、故事、诗歌等)在考官面前播读并做即兴点评。

电视作品评析:考生根据现场放映的电视作品撰写评析性文章。要求思想敏锐、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文笔流畅、字迹工整、卷面整洁。主要考查考生的电视艺术感悟能力、电视常识掌握程度和书面文字表达能力等。

艺术特长展示: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在曲艺、表演、小品、演唱、演奏、舞蹈、绘画、书法等方面任选其一。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考试大纲》(http://www.hgnc.net/)。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或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合格成绩。

2、文化考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湖北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相关用品自备,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校 址:湖北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 8835900 传 真:(0713)8616617

网 址:http://www. hgnu.edu.cn

邮 箱:zhaoban@hgnu.edu.cn

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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