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2-11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368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5月24-25日。

5月24日上午9:00-12:00考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5日上午9:00-12:00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2月17日至3月10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月17日至3月11日,缴费时间定于2月17日至3月1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3月25日至4月1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5月15日至5月21日。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368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嘉州大道556号,电话:2131721)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7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如果需要发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五、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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