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3年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4-02-07来源:江汉大学招生网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招生机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2013年我校继续在湖北省开展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具备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良好,学业成绩优良,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湖北省籍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具有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竞赛中获得省级奖励者。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须取得国家专利证书),或出版了专著,或公开发表了具有一定研究价值的论文(限第一作者),以及具有某方面创新和实践成果,并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三)具有语言学习潜质或文学创作天赋。高中阶段在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有文学专著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的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不含诗歌)的学生。

(四)高中阶段获得市(州)级(含)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市(州)级(含)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学生。

(五)对园艺、护理学等专业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质,决心致力于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学生。

(六)外语成绩优良,家庭具备一定经济条件,有意向出国深造,愿意就读我校中外校际交流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详请参考2012年中德校际交流说明、中荷校际交流说明)

(七)具有某一器乐(不含钢琴)演奏的文艺特长,获得相关器乐业余最高等级证书,达到一定演奏水平的学生。

(八)市(州)级(含)以上示范(重点)高中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和创新意识,且平时学业成绩和高考模拟成绩优良的学生。

(九)本人为农村户籍并由所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才兼备、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月5日至3月20日登录江汉大学招生网(http://zjc.jhun.edu.cn/),或登录学校主页网(http://www.jhun.edu.cn)后,进入招生网。在网上进行申请登录相关信息,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整理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汉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中学如实填写学生成绩、签署推荐意见、推荐人姓名、加盖公章,并将下列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复印纸):

1、《江汉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高中阶段有关获奖、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作品和创新成果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农村户籍学生户口簿复印件(含户主页和本人姓名页),报考报名条件(九)的学生还须所在中学校长推荐材料。

4、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寄送材料。将以上材料于2013年3月22日前用特快专递(以接件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江汉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邮寄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邮编:430056)。

特别提示

(一)考生在报名条件类别中只能选填其中一项,不得兼报。如考生填写的报名条件与所提供的有关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者,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

(二)网上报名和递交纸质资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三)所收纸质材料一律不退还,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四、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分别按文、理科笔试组和面试组确定拟考核的名单。

对经我校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第(一)至第(四)条,并经审核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的学生安排在面试组考核。

报考其他条件的考生按科类分别安排在文、理科笔试组考核,其中符合报名条件第七条的器乐特长生除参加笔试外,另须参加器乐表演的面试。

取得拟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面试分组办法及考核时间安排,将于3月25日前在江汉大学招生网公布。请报名考生直接在网上查询是否取得拟考核资格,学校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二)报名确认、缴费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拟考核资格的考生,携带考生二代身份证(所有农村户籍考生还须携带本人农村户口薄原件),于3月28-30日到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校5号门体育馆旁师生活动中心二楼活动室)办理考核报名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并领取《准考证》。拟定为面试组的考生,在办理考核确认手续时,还必须交验相关获奖、发明专利证书或有关作品、成果原件审核。

特别提示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拟考核资格的考生,必须经过学校有关审核资格的确认,并办理了报名确认手续后,方可取得考核资格。逾期未办理考核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核

笔试:文科组和理科组的考生实行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按英语、法语分别命题)和综合能力(按文、理科分别命题)。符合报名条件第七条的器乐特长生除参加笔试外,另须参加器乐表演的面试,面试成绩适当计入总分。

面试:面试组的考生实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相关的学科特长、特殊专长、培养潜质以及综合素质。

考核时间:2013年3月31日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确定入围名单

我校将根据考核成绩,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入围标准和拟入围名单,其中:对农村户籍学生单独确定入围标准和名单。

拟入围名单经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在江汉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即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围资格。学校不另发放通知书。

七、录取

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体检、政审合格,填报了我校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下列办法录取:

(一)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省内非武汉市籍考生按武汉市投档分数线执行,下同)的考生,予以录取,并在高考成绩原始总分基础上增加15分,统一排序,按照专业志愿级差和相关专业录取规则安排专业。

(二)对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调剂录取。

(三)以报名条件第五、六条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只能录取到园艺、护理学专业,或中外校际交流项目的有关专业,且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决策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校监察处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进行监督。

(二)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考生入围名单,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生本人及所在学校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考生考核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停止相关学校推荐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4237298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乘车路线:597、596、208、585路公汽直达,或至汉阳王家湾转乘。

邮政编码:430056

学校网址:http://www.jhun.edu.cn

十、附则

本办法由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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