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做好2010年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0-01-28来源:云南省消防总队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0年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目前已完成了宣传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以国家“211工程”高校等重点院校为主兼顾一般院校、先研究生后本科生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243人(名单见附件)参加考核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1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

(二)心理素质测试。勿需专门准备,到时按要求做即可。时间定于2010年1月31日中午12:00—13:30。

(三)体检。时间定于2010年2月1日上午8:30时。请勿吃东西、饮水,保持空腹。

(四)体能测试。中长跑(男生1500米,女生800米)、立定跳远(男女生均参加)、俯卧撑(男生)、仰卧起坐(女生)。时间定于2010年2月2日上午8:30时。请提前准备运动鞋。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考生务必准时于2010年1月31日7:30-7:50到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报到,报到时带好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23号(云南省人大、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对面,可乘44路、73路、89路、91路、93路、106路公共汽车到金牛小区站下车。)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接此通知后,请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本人近期3张半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性别和籍贯)投寄到我处(邮编:650228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23号云南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二)考生在参加考核考试前认真阅读接收简章,尤其是接收范围和年龄是明显的硬条件,如不符合将会增加本人的经济负担、影响本人其他工作。由于应试人员多,考生务必看清要求,带好所需物品,准时报到,过时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在报到时交纳知识能力考试费100元。考生的食宿及费用自理。

(三)考生有对此次应试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如果认为工作人员不能严格履行职责,考生可以当面提出或向在场负责同志反映。如果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侵害了考生的合法权益,可以拨打电话0871—3052371、4569333进行举报;如实名举报,我们将及时反馈。举报或反映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诬陷和歪曲事实。

(四)考生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者将被取消资格;同时考生要保证有关表册中所填写内容属实,如有不实,一律取消应试资格。

(五)考生要遵守公安消防部队接收大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完成工作;报到及考核考试过程中谢绝家长、亲属陪同。考生要注意途中和应试期间的安全。

(六)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干部处联系。

联系电话:0871—4569315

联 系 人:黄干事

附件:《应试人员名单》下载

云南省消防总队接收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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