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2014-01-26来源:天津音乐学院网

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兼顾文化课分数,特制定2012年本科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音乐学(音乐学、音乐教育与表演)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6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音乐学(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加上专业总分后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满分200分,最低分数线135分。

3.学前教育专业:

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加上专业总分后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满分200分,最低分数线120分。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3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音乐表演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3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第一,文化课降分录取。

6.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表演专业: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22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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