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东方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法学专业介绍
2014-01-26来源:黑龙江东方学院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的应用性高级法律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基本原理、主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本内容,熟记常用法律的重要条文。能够运用法理和法律分析一般案件和相关的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撰写常用法律文书。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文化基础及实用技术。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任职资格,从事相应的法律实际工作,也可通过国家招聘考试进入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

主要课程:外语,政治、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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