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介绍
2014-01-26来源:天津师范大学网

法学院

1980年,我校在天津市创办了法学专业,2003年,我校在法学专业的基础上在天津高校系统第一个成立了法学院。经过30多年的努力,该院现有法学专业本科、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2011年获批学校“十二五”重点发展学科和博士一级培育学科。法学专业本科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天津市高等院校品牌专业建设单位。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专业位列天津市属高校第一,其综合实力在天津地方法学院系居于领先地位,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地位不断攀升。

该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专业功底深厚、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教职员工40多名,20余名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从希斌教授为本校师德楷模;梁津明、韩志红和贾邦俊教授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贾邦俊教授为天津市名师、天津市师德先进个人;杨金颖、阮大强、郭明龙和魏建新老师分别获得天津市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近年来,一批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著名大学的优秀博士生纷纷加盟该院教师行列。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该院还聘请了30多名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和本市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务工作者为兼职教授。2012年该院被评为天津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

该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一切工作着眼于为社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在教学中,教师严格按照《教师教学规范》组织教学,不断进行教学内容和方式改革。贾邦俊教授主讲的民法学被评为市级精品课,韩志红教授主讲的知识产权法、李旭、胡兰玲副教授主讲的法理学和经济法学先后被评为校级精品课,并已建成10门校级优秀课,其在必修课中建成的比率位居本校之首。该院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设立“人生讲坛”邀请各界成功人士为学生作讲座,同时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法律工作者应有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该院非常重视科研工作,在本院成立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分会和民法学分会,2012年获批成立天津师范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和民商法应用研究中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院设立“法学讲坛”,“法学实务名家讲坛” 创办《天津滨海法学》刊物,组建“创新能力培养试验班”,引导学生参加科技立项活动。五年来教师已获30多个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大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问世。学生科研立项数量和等级名列本校前茅,在天津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中曾获得全国铜奖、天津市特等、一二三等奖。该院2011年被评为学校首批学风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荣获学校学风建设特色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该院不断凝练办学特色,着力培养适应地方法治建设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制定并正在实行《法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若干意见》。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为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该院在校内已建成模拟法庭、物证技术实验室和法律援助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同时还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仲裁委员会等10多个单位设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与天津市律师协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多家知名律所、企业建立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为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搭建更广阔的平台。为鼓励学生发奋图强,早日成才,该院还为学生设立了“法学专业学习优秀奖”、“杜伟强法学创新成果奖”、“金台暑期法律实践基金”和“新友励学奖学金”。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多年来该院毕业生在社会上享有盛誉,目前毕业生就业率较高,在司法考试、研究生、选调生和 中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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