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人民法院系统招考录用公务员和法官预备人选部分职位所需专业,其范围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法学类”,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学、法律、法律硕士。
二、“公安类”,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公安管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卫学、边防(境)管理、公安情报学、犯罪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安全保卫、治安学、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防火管理、森林消防、边防检查、公安指挥、警务(察)指挥与战术、边防指挥、消防指挥、防船艇指挥、边防通信指挥、参谋业务、抢险救援、公安技术、警犬技术、刑事技术、船艇动力管理、船艇技术、边防机要。
三、“司法警务类”,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实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法律执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监狱管理劳教管理、司法技术类、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应用法制心理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毒品犯罪矫治。
四、“汉语言文学”,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本说明未尽事宜,由市招考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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