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精神,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在认真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 办法,做好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各地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学专业人才,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学校范围
全省各级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公办小学,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或当年通过审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
(二)应聘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工作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特岗教师当年服务期满三年)方能报考。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要求设置。艰苦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可从“稳定教师、留住人才”实际出发,适当招聘当地户籍人员,但应在岗位条件中明确五年以上服务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申报计划
1.各市、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中小学空编空岗情况,提出2014年招聘计划(招聘学校名称、招聘岗位名称和招聘人数),填写《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计划申报表》(见附件)送同级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招聘岗位须明确到具体学校,如安排到村小或教学点工作需注明。
2.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2014年2月底前将经过审核备案的《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计划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各设区市教育局,并录入上网。各设区市教育局会同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月中旬前,连同市直学校招聘计划一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一份,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二)发布公告
全省中小学 公告于2014年3月底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江西教育网及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各市、县(区)可在本地相关媒体同时转发。
(三)网上报名
从2014年开始,实行考生诚信报名。4月上旬,考生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各市、县(市、区)招聘单位不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不含特岗)。
(四)考试考核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原则上5月上旬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笔试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中小学教师岗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幼儿园教师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前应精心制定面试方案,明确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程序和评分规则等。面试方案须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聘用备案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于当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
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缺额补报
秋季开学后,村小、教学点或村小附设幼儿园(班)招聘人数未满的岗位,由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设区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于9月底前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0月中旬,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面向当年参加了全省中小学 考试未被聘用的考生组织一次补报。补报人员需符合补报岗位条件并参加了与补报岗位相同层次、相同学科考试,根据补报考生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招聘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及时上报招聘计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农村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要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二)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要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急缺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各地要准确掌握本地本单位的编制、自然减员等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及我省“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三支一扶”支教等人员的安排,合理制定招聘计划,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新聘代课人员。
(四)“特岗计划”项目县2014年特岗 计划,请项目县教育局认真填写《国家特岗计划申报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2014年国家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附件3)送设区市教育局汇总,连同《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计划申报表》(附件1)务于2014年3月中旬前报省教育厅。特岗 计划不需录入江西人事考试网后台。
省教育厅联系人:熊礼淼,电话:0791-86765187,邮箱:171068830@qq.com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管阳璟,电话:0791-86386235。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月16日
附件: 1.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计划申报表
温馨提示:
《江西省2014年中小学 计划申报表》《国家特岗计划申报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2014年国家特岗计划设岗需求申报表》来源于赣州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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