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根据《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临江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届—201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能够做到接待群众热心、解决问题耐心、办事文明细心、提供援助贴心、服务充满爱心。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容整洁,仪表大方。
(四)具有娴熟的计算机办公及网络基本操作能力。
(五)具有相应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为照顾残疾大学生和残疾家庭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一)发布通知。2011年11月30日通过电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信息,并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西侧张贴通知。
(二)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0日—12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中心。
(四)岗位描述。从事劳动保障窗口服务工作的特殊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通过笔试、体检、面试、培训的方式择优录取40人。
(五)资格审查。大学生须持以下证件进行报名:
(1)户口,须持临江籍户口,大学生本人户口不在本地的,须持父母的户口。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需反正面复印一张纸上)。
(3)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大学生或残疾家庭大学生须持相关证明。
(4)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照片4张。
(5)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六)岗位要求及工资待遇。上岗人员需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合格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年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续签期限仍为2年,人事档案交由临江市人才中心管理;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1800元(含各类保险)。
咨询电话:5218570
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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