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在2014年省上下达的人事增人计划内,对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需要补充的幼儿教师、校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幼儿园教师及校医共60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
5.具有幼儿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校医除外);
6.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
7.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2009年1月1日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到村任职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基础知识考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汉中市统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5日10:00—19日18:00。1月19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应聘人员将无法报名。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将于1月16日和1月18日两次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布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4.资格初审。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1月15日10:00— 21日18:00。
5.网上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于1月15日10:00—21日18:00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笔试共两科,考试费用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报名缴费,待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持相关证明到汉中市人社局提交申请,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6.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月18日10:00—21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同时下载打印《2014年汉中市统一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下载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考试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7.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应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基础知识考试)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范围。详见《综合知识》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其中《专业科目》按幼儿园和校医,分别组织命题。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只发布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本次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3月初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请登陆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对参加笔试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单科成绩为零者或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将于3月上旬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所需资料。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2014年汉中市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原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持服务期满证明。
3.递补。对于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在取消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资格后,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数仍不少于招聘计划的3倍,则不再进行递补;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3倍,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取得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人员。
(五)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2.组织实施。由汉中市人社局于3月中下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公布,请取得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上述网站,以免错过时间。
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科目成绩)/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2。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为先。其中,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届时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汉中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等。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为先。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于2014年3月下旬完成。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下旬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进行终审,并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终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汉中市人社局:0916—2628606
汉中市教育局:0916—2626325
技术咨询电话:0916—262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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