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2014-01-06来源: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常州市武进区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精神,经研究,现就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关于招聘对象的问题

招聘对象要求为“社会”,“社会”是指2013年(含2013年)前已经毕业的人员。

二、关于“适合男性”岗位的问题

“适合男性”岗位女性可以报考,但要根据自身情况并对报考岗位作出考量后决定。

三、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6日至1996年1月8日期间出生。部分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简介表);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如: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上述日期满2周年。

四、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可报考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研究生如果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能以该学历报考。

五、关于“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界定问题

(一)“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4年1月31日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2年以上。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工作经历。

(二)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

六、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七、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其中,常武地区生源的毕业生可视作具有常武地区常住户籍。

八、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应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且要前后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报名或参加考试。

九、关于回避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考生应通过报名网络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岗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3年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限常武地区户籍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其他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工资发放单、工作身份、工作时间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5、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同时可视为具有留学国家母语语种的四、六级证书。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

十一、关于体检问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十二、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报名费98元/人,笔试报名费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1月9日16︰00前通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笔试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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