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4-01-02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等文件精神,2014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拔部分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为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4年我省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对象为入伍前为省内院校(包括在闽部属院校,下同)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并于2013年退役的士兵;或入伍前为省内院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学业准予毕业的2014届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院校及专业

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实行按类别报考,2014年共设17个类别,分别为计算机科学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机械工程类、经济类、艺术类、财会类、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英语类、生物学类、农林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前教育类。招生院校为10所本科院校,具体招生类别、院校及专业见附件1。

三、考试科目

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两门单独命题的公共基础课,每门课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和药学类的考生还须加考与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相同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详见附件2)。

四、报名办法

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14年1月6日¬¬-1月11日,符合报名条件,拟参加2014年我省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应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考生须同时填报招生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招生类别的15个院校专业志愿。

所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本人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现场确认

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确认点)负责。考生须于2014年1月14日-16日,持本人士兵退役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并按闽价费〔2013〕488号缴交105元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安排

1.2014年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定于3月22日-2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3)。考生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方式生成,2014年3月10日-20日,考生凭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熟悉考场和考试。

2.考试成绩将于2014年4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查询本人成绩。

六、招生录取

2014年5月组织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2014年9月秋季入学。

录取时,根据单列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分数控制线。总分上线的考生按类别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七、有关要求

(一)退役士兵专升本是2014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报名、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知晓相关政策,按时报考。

(二)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资格审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严防弄虚作假。

(三)录取在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学生,还须根据省卫生厅等5部门《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要求,在入学注册之前与省内卫生部门签订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者,由录取高校报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政策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四)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学习管理和毕业证书等事宜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22号)。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福建省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类别/院校及专业表

2014年福建省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科目表

2014年福建省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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