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合格证书于2014年1月6日至2月10日(工作日)发放:
领取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
领取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请成绩合格的考生于上述时间,携带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到上述地点领取。需要办理代领证书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特此通知。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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