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邢台市威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见习公告
2013-12-28来源:威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冀人社发[[2010]63号”文件和威办发[[2013]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事业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走人才强县之路,积极为威县经济发展培养和储备人才,经研究,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见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品德修养。

2、热爱乡镇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服从组织安排。

5、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3)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72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见习。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如达不到1:2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办法和内容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依照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较少时,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1:1.5的比列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个性特征等。最后按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分。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执行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体检的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六、人员待遇

被聘用后,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元月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威县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系电话:0319-6158306

报名者需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费100元。

中共威县县委组织部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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