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9号)精神,我局于2013年10月至11月组织开展了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审核、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延平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认定32位申请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
2013年秋季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ypzf.gov.cn:8080/cms/cms/html/ypqrmzf/2013-12-26/2143757602.html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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