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2013-12-24来源:湖北招生考试网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方向 名额 系别 学制
音乐学 130202 音乐教育 260 音乐教育系 四年
音乐学 20 音乐学系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3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0 作曲系 五年
指挥 5
视唱练耳 5 视唱练耳教研室 四年
电子音乐作曲 5 音乐工程系
录音艺术 130308 录音艺术 5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电子音乐制作 10
钢琴演奏调修 5
音乐数字媒体 5
音乐表演 130201 电子管风琴 (双排键电子琴) 10
手风琴演奏 5
声乐(流行演唱) 10
流行乐器演奏 (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 15
声乐 (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100 声乐系
钢琴演奏 70 钢琴系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他、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105 管弦系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105 民乐系
舞蹈表演 130204 舞蹈表演(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30 舞蹈系
舞蹈编导 130206 舞蹈编导 70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点 地址 限考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甘肃兰州 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内蒙古 四川西藏 甘肃青海 宁夏新疆 1月15日-16日 1月18日-19日
吉林长春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内蒙古 辽宁吉林 黑龙江 1月20日-21日 1月22日-23日
河南郑州 郑州大学(郑州市大学路75号郑州大学南校区) 山西 安徽河南 重庆四川 1月23日-24日 1月25日-26日
湖南长沙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浙江 福建江西 湖北湖南 重庆贵州 云南 2月9日-10日 2月11日-12日
广东深圳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深南东北斗路20号) 广东 广西福建 海南 2月10日-11日 2月12日-13日
北京 中国音乐学院(朝阳区安翔路甲1号) 北京 天津河北 山西内蒙古 待定 待定
山东济南 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地点(济南市历山路10号 济南商贸学校) 河北 上海江苏 安徽山东 2月17日-18日 2月19日-20日
陕西西安 西安音乐学院(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全国 2月24日 2月25日-28日
省内联考专业合格考生 2月25日 2月26日-28日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陕西省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报考联考以外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二、音乐学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录音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专业方向所有考生在本院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三、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0日(8:00—22:00)。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报名处进行面报。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由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

五、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4年4月5日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上线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向南300米)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 传真029-85253474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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