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 申论素材:诚信政府
2009-12-07来源:

专题材料

(一)加强地方政府诚信建设的现实意义

政府诚信作为社会关系的主要支撑点,政府的诚信度决定了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声誉及在国际上的认知度,如政府失去诚信,一切都无从谈起。

1.政府诚信是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的必要前提

社会信用体系按其组成部分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个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其中政府信用是整个信用体系的核心,建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建立真正的企业、银行和个人诚信的前提条件。

2.政府诚信建设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

我国正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一种由市场力量决定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模式。政府仅对经济行为进行综合宏观调控,一般不进行直接干预和影响,配置资源的主要活动由市场力量决定。简要地说就是政府制定规则,依法行政,企业独立经营。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经济,只有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才会有导致双赢的市场交换发生,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才会发展,各种市场体系才能存在。市场经济离不开诚信,没有诚信就没有市场的健全,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交易双方互不信任,交易成本就会大大增加,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就会大大降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会有许多问题。

3.政府诚信是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必要条件

我国已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在加人世贸组织的议定书中,做出了两项庄严承诺,一是确保有关或者影响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我国的对外承诺。二是确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的其他政策措施在全国得到统一、公正、合理的实施。国际社会呼唤信用中国,而信用中国的建设需要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以取信于国际社会,进而推进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中国政府签署的160多条人世协议条款中,仅有20余条与企业市场有关,其余均是与政府有关。根据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各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涉外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等,都不能与世贸组织的规则相违背,要求政府的行为要公开、公正、诚实、守信,政府要平等地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不能搞区别对待。而且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决不能搞暗箱操作;决策一旦作出,就一定要算数,而且要保持稳定。也就是说,政府在实施法律方面必须信守诺言,如果不能做到统一、公正、合理,那么,不仅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还将背离政府管理目标,损害行政效率,影响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它所带来的损失不仅是短期内的经济损失,更是长远的信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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