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招生简章
2013-12-21来源:湖北工程学院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30309):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音乐学专业(130202):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有音乐教育、声乐表演、键盘表演、器乐表演等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中等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和科学研究及其它音乐艺术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舞蹈学专业(130205):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有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两个专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舞蹈实践技能、编创水平和教学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基础音乐、舞蹈教育师资和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为全国各地区的中、小学输送舞蹈教师;同时也可在艺术团体、文化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工作。

美术学专业(130401):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下设:国画、油画、水彩、版画4个主修方向;兼顾开设“平面设计”、“室内设计”、“设计与手工制作”等3个辅修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130502):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下设:平面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动漫、数字艺术等4个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要,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传媒,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而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130503):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下设: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商业展示设计等3个方向。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丰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的,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问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上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产品设计专业(130504):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下设:产品造型设计、玩具设计、家具设计等3个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应用型、研究型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下设:服装设计、服饰品设计等2个方向。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展示策划和时装研究方向,具备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艺术设计与营销、服饰品艺术设计与营销等领域及艺术设计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及考试安排2014年艺术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省份

广
西







西


西
考试科目及比例
(总分3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78 5   8 8 25 8   8 8 8 朗诵 40%
即兴评述 40%
模拟主持(或才艺展示)15%
形体与形象气质 5%
音乐学 133 20 10 8   25 20 20 20 10   主项(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60%
视唱 20%
练耳 20%
舞蹈学 50 5 5     8 8 8 8 8   技巧展示 60%
剧目表演 20%
练耳(节奏听辨) 20%
美术学 70 10   7 5 16 2 8 8 8 6 素描50% 色彩50%
视觉传达设计 70 10   7 5 16 2 8 8 8 6 素描50% 色彩50%
环境设计 70 10   7 5 16 2 8 8 8 6 素描50% 色彩50%
产品设计 70 10   7 5 16 2 8 8 8 6 素描50% 色彩50%
服装与服饰设计 70 10   7 5 16 2 8 8 8 6 素描50% 色彩50%

2014年艺术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26-27日 2月28日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1月20-21日 1月22日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音乐、美术) 2月20-21日 音乐2月22日
美术2月23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播音) 1月22-23日 1月24日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1月22-23日 1月24日
湖北 华中师范大学 2月24-26日 2月25-26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舞蹈) 2月5-6日 2月7日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播音) 2月5-6日 2月7日
江苏 南京晓庄学院 2月5-6日 2月7日
江西 南昌工学院 2月15-16日 2月17日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2月19-20日 非美2月21日
美术2月22日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美术) 2月8日-9日 2月11日
山西师范大学(播音) 2月15日-16日 2月17日

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

1、本省有统考规定而又参加我校单独组织艺术考试的考生必须取得本省统考合格成绩

2、各考点只接受本省(市、区)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报考。

3、报名及考试时须交验省级招办签发的艺术专业考试《报考证》或《2014年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

4、专业考试所用画具、乐器(钢琴除外)由个人自备。

5、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各专业、科目只进行一次考试,无复试。

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未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市、区)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

2、在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的40%和专业成绩的60%合计后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时,单科成绩不限。

合格证发放

我校于2014年4月中旬公布专业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专业合格人数,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

其它

1、各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人·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2、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查究。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政编码:432000

校考期间咨询电话:0712-2345668

学校网址:http://www.hbe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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