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源市新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工资核定手续所需材料通知
2013-12-20来源: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为方便工作,现将我市新录用(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工资核定手续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1、申报单、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表;

2、编制本、录用(招聘)手续;

3、职务(岗位)任用(聘任)手续;

4、本人学历原件、本人完整档案;

5、原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后调转的,需出据调转手续;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除外)等处理方式的,需经现主管部门核实相关手续后,出据说明并附相关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6、原是国有企业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需经主管部门核实该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本人完整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明细单后,出据说明并附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人事代理人员,需经主管部门核实人事代理手续、本人完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明细单后,出据说明并附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的各项专项活动人员(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有政策规定计算工龄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认真核实后,出据说明并附经主管部门核实后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资福利科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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