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接到部队的报到通知后需依次办理如下手续:
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家属随迁的军转干部,到市军转办(张店区联通路202号,423办公室)开具户口准迁介绍信,持介绍信到相关区县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需携带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
二、回部队办理有关手续:
军转干部回部队办理本人有关手续,家属随调的到家属原工作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和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家属随迁的到家属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三、办理地方有关手续:
1、军转干部持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市军转办换取地方行政介绍信、落户介绍信和随调家属报到介绍信。
2、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地方人武部门在市军转办设立临时办事处,军转干部需上交3张一寸免冠彩照,并填写相关表格,表格填好后交人武部门盖章。
3、军转干部持部队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张店区人民西路市委院内市委办公楼一楼)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区县的,到区县组织部办理。
4、军转干部持军转办开具的地方行政介绍信、部队开具的供给关系介绍信和组织关系手续到安置单位报到。随调家属持军转办开具的报到介绍信和原单位开具的其他手续到安置单位报到。
四、办理落户手续
军转干部持落户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或军人身份证到公安机关办理本人落户手续。随迁家属落户手续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要求办理。
淄博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