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 公告
2013-12-17来源:陕西西安交通大学网

根据工作需要,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职教师1名,以人才派遣形式聘用,管理及考核办法按新讲师招聘办法执行。现将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公布如下:

一、任职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为心理学专业。

2、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独立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和科研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口才好,表达能力强;能熟练阅读英文资料、用英语进行交流;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岗位职责: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1-2门;

2、个体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

3、心理健康讲座;

4、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培训;

5、大学生心理委员(联络员)培训;

6、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7、组织并审核广播、电视、校刊、校报、橱窗、板报、校园网络等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内容;

8、大学生心理测试;

9、指导学生心理协会开展工作;

10、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申报并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研究论文。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12月17日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部招聘办公室(教学主楼1504室);

3.联系人:西安交通大学人力资源部招聘办公室杨老师

联系电话:82668267

4.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资料:提交个人简历,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及4、6级英语通过合格证复印件及个人相关业绩材料。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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