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11〕37号)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有关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2013年12月13日前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
邮编:3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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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
抚州市2013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请参照http://www.fzrs.gov.cn:7323/id_ff808081428b0ec30142c596c4877347/news.shtml
抚州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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