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文山州西畴县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09-11-19来源:西畴县人事局

根据《200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时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部分岗位进行第二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西畴县2009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附后。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已纳入全州第一次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但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计划未满的急需、紧缺岗位,列入西畴县2009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对象:第二次公开招聘对象仅限于参加过2009年文山州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未聘考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第二次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非文山州户籍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岗位招聘条件注明“户籍不限”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第二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含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有笔试加分的须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重点审查考生笔试专业类别及笔试代码是否与二次招聘计划相一致。考生报名前须认真核对自己的专业、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条件,核对无误后再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4日上午8:00至26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西畴县人事局人才中心。

四、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个人笔试成绩和加分继续使用今年首次招聘时全州统一公布的有效成绩,所有岗位均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工作由西畴县人事局组织。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县人事局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人员组成,每个考场的面试考官设7名(含主考官),在面试当天按考官设置的160%临时抽调,实行现场抽签,确定7名面试考官。再从确定的7名考官中抽签,确定1名主考官。

(二)考场设置:原则上每个专业设一个考场,若有的专业参加面试人数较少的也可合并为一个考场,统一由一个考官小组面试。每个考场须设监督员2人(由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担任),计时计分核分人员2人,秩序维护(兼引导传唤)人员1人,候考室监督人员1人,休息室1人。

(三)面试时间:2009年12月4日上午9时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报考人员以笔试加分后的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分数出现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

(六)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政策加分)∕2×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和开考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或等额开考的岗位,以面试成绩的60%作为合格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成绩合格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合并招聘的岗位,按岗位条件划分类别合并面试。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核对招聘计划要求和自身报名条件,按划分的面试岗位类别报名。报名时不明确具体单位和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考生选岗。选岗时,考生资格条件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相一致。

(八)若综合成绩并列,出现人数超过开考岗位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不得超计划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分别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州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事局组织考生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为严肃考风考纪,各级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文山州人事局、文山州监察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人〔2005〕80号)规定,请州、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文山人事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等情形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指使、纵容他人舞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或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州人事局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州,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

七、招聘条件、资格审核、笔试加分、考核和体检等有关事项按2009年首次《招聘公告》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简章》由西畴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76-7622306(西畴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0876--7625795(西畴县人事局人才中心)


附:2009年度西畴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下载后请用WINRAR解压缩,用EXCEL浏览)

西畴县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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