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岗位实际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武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武安市卫生局所属乡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卫生医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武安市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武安常住户籍(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招聘人数:根据武安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空缺情况和2013年武安市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医护技)人员40名。其中:临床岗位20个(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医招考岗位4个),护士岗位10个,检验岗位4个,影像岗位6个。
2、岗位条件:
(1)学历:临床岗位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临床专业(包含: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岗位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检验岗位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检验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影像岗位需具有统招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影像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2月2日后出生)。
大学生村医岗位仅限邯郸市2011年公开选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武安籍大学生村医报考,岗位条件同上。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3年武安市卫生局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4、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1日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武安市卫生进修学校(富强街546号)
联系人:李娟 咨询电话:5530035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专业一致(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科专业不一致时,以毕业证书为准)。报考岗位必须明确填写到乡镇(中心)卫生院。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武安市乡镇卫生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出具本人的毕业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等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大学生村医需带大学生村医有关证件。已婚报名人员还需带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发现问题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5、开考比例:各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某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人社局会同卫生局在同类岗位中调剂岗位招考数量或按比例核减(取消)招考岗位。
6、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请关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武安市卫生局网站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通知。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武安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相关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安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武安市卫生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武安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人事档案及其它相关证件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武安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武安市卫生局网站发布的领取面试准考证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方式: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按专业定考场,原则上报考同一个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个考场面试。各考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均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专业技能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人际沟通应变能力等,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武安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取执业资格高的考生(大学生村医岗位取期满考核优秀的考生);如执业资格也相同,取学历高的考生;如学历也相同,取高考录取批次靠前的考生;如学历批次也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名单通过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安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卫生局共同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通过个人总结,查阅档案、了解谈话和出具证明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核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不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安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尚未查实的,暂缓使用,待查证后,依据查证结果,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首次聘任聘期为3年,聘期内不能调整岗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首聘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被聘人员在两年内未取得本岗位执业助理资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八、有关要求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人事档案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言放弃。
2、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自动放弃岗位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九、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公开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武安市卫生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310-5532506 0310-5530035
本公告发布后,原则上不作变更,如某些环节确须变更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执行。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12月2日
2013年武安市卫生局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医护技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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