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玉林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和做好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工作通知
2013-12-04来源:玉林人事人才网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玉东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各开发园区,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管理办法》(玉发〔2008〕15号)精神,我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于2013年11月管理届满,为继续做好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关工作,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玉林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和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拔尖人才2010年11月获得荣誉称号以来的思想状况、工作实绩及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等,根据“目标管理”和“专家带班”制度的规定,了解其“目标管理协议书”履行情况和培养人才情况,同时了解所在单位对拔尖人才管理和服务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本人认真总结三年来的思想、工作、科研、“专家带班”培养人才等方面情况,填写《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表》,并附上奖励、成果证书复印件、获奖排名名次、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等材料;

2.单位考评:所在单位对拔尖人才的思想、工作、科研、培养人才等方面的表现作出考评意见,提出是否继续列入管理建议,并出具廉政计生等证明材料;

3.单位总结: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对管理、培养、服务、使用拔尖人才等方面作出书面工作总结。

二、关于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选

(一)评选人数

玉林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人数为30人左右。

(二)评选范围

我市从事科学研究(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技术(包括工程、医疗、农业)和科技、企业管理、高技能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评选条件

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原则上年龄男55岁、女50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一项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省(部)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获得两项以上市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取得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两项以上获得实施(或转让),并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人和设计人。

3.获得国家级设计奖或省(部)级二等设计奖以上的, 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4.成为市某一行业、学科的带头人,并在省级以上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的基础科学方面或4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在本学科有重要影响的论文,或发表过有重要价值的论著,在区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

5.在重大建设项目、科研攻关项目和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解决了较大疑难技术、理论问题,获得业内专家认可,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专业性强的单位从事管理工作,有较大改革或创造,达到区内外先进水平;或在生产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管理工作者;或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或在推广、转化技术创新成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6.长期在基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或从事农业科技普及、科技服务,帮助当地发展经济,改变落后面貌,成绩卓著,贡献突出并获市级以上表彰者。

7.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突出的特级教师、全区模范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和“人民教师”奖章获得者。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8.医德高尚,技术精湛,治病救人,疗效显著,其医术填补了市内空白或开拓了新的领域,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9.在文学、艺术、体育、新闻、理论、出版等方面有出色才能,在相关事业中,做出优异成绩,对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在区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并被市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优秀工作者。

10.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广西技能大奖,或“五一”劳动奖章,或广西技术能手,或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或连续获得两次以上市级劳动模范、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称号的模范人物。

11.已做出上述十项类似突出贡献或达到类似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其他人员。

12.已获得或入选“玉林名医”、“玉林名师”、“文化名家”“首席技师”、“玉林市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等全市性类似奖项人员在管理期限内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报给所在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

2.单位审核。经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评议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按照隶属关系,申报人选所在单位隶属关系在县(市、区)级的,上报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申报人选所在单位隶属市直单位的,上报市直单位。

3.部门把关。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检查核实,报请(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讨论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连同《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汇总表》一并上报玉林市委组织部。

4.资格审查。市评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办公室(设在玉林市委组织部)负责收集、整理推荐人选的材料,并进行初审,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专家评审小组。

5.专家评审。玉林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按1:1.5的比例产生入围人选。

6.组织考察。由评审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到入围人选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7.遴选人选。由玉林市委组织部牵头组成玉林市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组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人选。

8.公示审批。通过征求纪检、计生等部门意见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人选,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9.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对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表彰,颁发《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证书》,并给予享受相应的待遇。

(五)有关事项

1.名额分配。此次上报推荐人选名额,各县(市、区)一般不超过7名,市直每个战线一般不超过3名(工业、农口、卫生、教育线可多报2名),单列单位不超过2名。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如符合继续申报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条件,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后,只需填写《第五批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表》无需另外填写《第六批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且不占各县(市、区)、各单位名额。

2.相关材料。相关材料电子表格电子版请从玉林党建网(网址:www. gxyldj.gov.cn)和玉林人事人才网(网址:www. ylrc.net)下载。《第五批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表》和《第六批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用Word软件编辑,A4纸双面打印,相片要求用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单位核验盖章后,左侧装订成册,上报一式10份。《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汇总表》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市直单位分别负责汇总,用Excel软件编辑,上报一式10份。第五批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对管理、培养、服务、使用拔尖人才等方面作出书面工作总结报送一式2份。以上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rck2859665@163.com。廉政、计生情况材料,以县(市、区)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名义报送一式2份。

3.时间要求。玉林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材料和玉林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材料提交给玉林市委组织部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4.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联系人:梁寿坚,联系电话:2859665。通讯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5楼5E05。

评选监督电话:0775-12380-1

玉林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 详情请参考:http://www.ylrc.net/ds/yl/Article.aspx?ArticleID=52696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3日

玉林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汇总表(样表)

玉林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

玉林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表

温馨提示:

《玉林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doc》《玉林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表.doc》来源于玉林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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