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台州市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2013年11月23日评审通过,同意505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11月29日起至12月5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址:台州市市府大楼14楼邮编:318000 电话:88510521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2013年评审通过具有小学(幼儿)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505人)请参照:http://www.tzhrss.gov.cn/zxwj/html/?3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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