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考试招生制度重大改革的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教育部将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实施办法。
鉴于目前情况,《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晋政办发[2011]6号)中“外语听力成绩记入考生高考总分从2011年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实施”的规定暂缓实行。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外语听力考试仍执行“高考 听力分值为30分,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的政策。
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本着为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确保2014年的普通高考的平稳顺利进行。
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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