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成立于1992年,是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依法设立的由设在上海市行政区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行业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单位为上海银监局。公会履行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责。
截至2013年10月底,公会共有171家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外资银行、外资银行驻沪代表处。
秘书处是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专职副会长的领导下协助理事会处理公会日常事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现设五个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自律规范部、协调维权部、教育培训部和会员服务部。秘书处主要职责为:制订银行业自律公约,规范行业行为,发挥市场约束功能,推动行业自律;组织会员单位就债权维护、法律事务、安全保卫、合规风险、金融创新等工作开展研讨活动;推进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会员单位之间,会员与社会公众、政府、新闻媒体及有关机构之间关系;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向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提出有利于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为建立一支务实、高效、专业、进取的工作团队,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员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一)秘书处副秘书长 (1名)
1.岗位职责:协助秘书长开展日常工作,根据分工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2周岁(含)以下,从事金融工作六年以上或其他经济工作九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在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担任过相关领导职务,或熟悉银行业相关工作。
(二)秘书处员工 (1-3名)
1. 岗位职责:负责联络、协调专委会日常工作,安排召开各类专业会议,组织专业调研,撰写各类会议的文字材料、专业性报告、各类公文等工作。
2. 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含)以下,有较强的中英文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有银行从业、法律事务或金融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二、应聘条件
1.认同公会的工作宗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特别优秀者,对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应聘方式
通过公会网站(http://www.sbacn.org)下载《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招聘申请表》,填妥后附本人1寸报名照一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能力资质类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3年11月30日前寄至:上海市杨高南路428号由由世纪广场2号楼20层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秘书处收,邮政编码200127,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招聘”字样。
四、其它事项
1.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我会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谢绝主动来电来访。
2.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及我会备选人才信息库,我会将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应聘材料一经寄出恕不退还。
3.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会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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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招聘申请表》来源于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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