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办证须知
2013-11-20来源:温江区教育网

一、毕业生办证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朝九晚五),逾期不再办理。凡未被列入毕业生预提名册的考生,若属于使用同一准考证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考生须交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二、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

三、毕业生办理毕业证需准备以下一些材料:

(一)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二份(考生须在复印件上写明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上交时间)。

(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课程免考证》(原件)。

(三)护理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实习报告(加盖实习医院公章)。

(四)本科考生应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二份(考生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

(五)毕业生登记表(在招考办领取,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费用:毕业生审定费30元/生(川教计[1995]118号)。

五、申办《毕业遗失证明书》的考生应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登报主要内容为: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姓名)、×××(专业)、本(或专)科、××××(毕业证书号)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作废。

温江区招考办

2013年11月17日

毕业生预提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wjjy.cn/newsInfo.aspx?pkId=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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