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攸县2014年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计划与职位申报通知
2013-11-19来源:攸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发〔2013〕134号)及《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攸办发〔2012〕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把好人员入口关,现就做好全县2014年度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以下同)公开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以及人才引进计划与职位(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以下同)公开考录计划与职位申报工作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进行,超编单位不得申报招录计划。各机关2014年6月30日前因自然减员等空缺的编制,优先用于机关超编人员,如仍有编制空缺需进人的,可申报考录计划。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已完成岗位设置工作且2014年有空缺岗位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可申报招聘计划,未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的不得申报招聘计划。申报公开考录(招聘)计划和人才引进计划必须在2013年11月26日前分别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凡需要公开考录公务员的机关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分别按单位性质及要求填写好相关表格(见附表一及附表二),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及县编办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汇总,送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再按人事管理权限对口上报。其中公开考录计划对口上报市组织、人社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公开招聘计划对口上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三、2014年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必须根据核准后的计划,参加全省统一组织部署的笔试,原则上一年一次。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也必须根据审批后的计划进行,公开招聘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未按规定申报公开考录和公开招聘计划的,任何机关事业单位都不得擅自进人。

四、各公开考录和公开招聘的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应根据职位(岗位)合理地设置条件,各职位(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公开招考工作除个别特殊职位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外,不得有地域、学历性质、性别等限制,综合管理类(A类)不得有专业限制,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各职位不进行专业考试,但个别职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公开招聘工作除个别特殊岗位经县组织、县人社(人事)部门批准外,不得有地域、学历性质、性别等限制。

五、各公开考录和公开招聘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定向招录在湘(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特别是空缺职(岗)位较多的部门应注重从以上人员中招考。

六、各级各类事业单位2014年计划引进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急需、紧缺人才的需填写人才引进申报表(见附件三),与2014年公开招聘计划同时申报。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事法律法规,及时做好2014年度的公开考录公务员(参照员)和公开招聘(含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划申报工作。我县公开考录公务员和公开招聘(含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必须按时呈报市主管部门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攸县2014年度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员)计划与职位申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申报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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