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德宏州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
2007-06-14来源:德宏州人事局

为满足我州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录用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人通[2007]6号文件、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事局德人发(2007)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07年我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招考对象:本次考试为针对岗位的选拔考试,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普通中专(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部分岗位所需的其他人员。

2、招考条件:除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外。⑴年龄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⑵报考公安、劳教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还须符合人民警察规定的其他条件;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不受区域限制,大专及其以下毕业生必须是德宏生源,且户口在德宏落户两年以上(即2005年7月1日以前),部队及交流干部子女除外。在我州的服务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 的人员且服务年限已满的可放宽到专科及其以上;⑷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5)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7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在读的非2007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今年我州的公务员招考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5日,网络报名网站为: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三个网站中任意一个。网络报名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人事考试网。

2、现场报名地点:报考州直、省属单位和26个统招统分当地五种主体少数民族岗位的在州人事局报名,报考县(市)岗位的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3、4日,现场缴费。

3、报名要求:(1)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校出具的各类证明不得报考),在职在岗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有现场报名者均须携带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2B铅笔1支;(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录条件的岗位报考,不能多报或重报;(3)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岗位的比例应大于3:1才能开考,不足比例的岗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开考,不能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由公务员考录部门在征求报名考生同意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对无法报考调整岗位的,考生在报名结束2周内到报名点凭收费单据退回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4)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 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在报名时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5)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为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在报名时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或《因公牺牲证明书》;(6)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7)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8)报名费按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通知收费标准收取。

三、笔试

1、招考公务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200分,《申论》满分100分,总分300分。录用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8月25、26日两天,考场统一设在芒市,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交监考人员核实身份,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4、本次招录公务员已定向设当地五种主体少数民族岗位,在笔试成绩上一律不再实行加分政策,不设人才储备库,也不再进行补录。

四、面试

1、根据公务员面试与笔试不同的测评要求,为维护面试工作的权威性,本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实行持证上岗。

3、笔试结束后,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每个岗位报考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岗位考生不再录用。

4、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报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低分数有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该岗位的面试,则依次递补。

5、进入面试人员与报考计划数不足2:1的岗位,经州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分70分为合格,按2:1比例面试成绩最低分60分为合格,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6、每个岗位按面试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面试分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考核、体检。

7、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及人事部门组织进行,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公务员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司法人民警察按《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3、拟录人民警察、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统一进行体能测试。

4、拟录用人员在网络和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详细招考公告请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云南培训认证网(//www.submisscin.com

省委组织部网站(www.ccp.org.cn)

省人事厅网站(www.ynrs.gov.cn)

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

云南考试网(www.ynrsks.cn)

德宏州政府信息网:(www.dh.gov.cn)

附:德宏州2007年 录用岗位表点击下载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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