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潍坊市坊子区退役城镇义务兵及转业士官安置考试简章
2013-11-15来源: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和2013年春季转业士官的安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坊子区直事业单位考录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含一、二期士官)2名,转业士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2012年冬季退役、符合由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条件的城镇义务兵。

(二)2013年春季转业、符合由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日。

(二)报名地点。坊子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联系电话:7662330。

报名时持《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现场报名,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人员依据退役士兵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报名登记表》,并缴纳考务费60元。

(三)准考证的领取。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请于11月22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省、市通知精神,依据退役士兵个人档案材料,按以下内容和标准考核加分和扣分:

(一)考核加分项目

1、军龄每满一年加2分;

2、按照“大军区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嘉奖”的顺序,由高到低,计分标准分别为50分、40分、30分、10分、5分、2分。不论立功受奖次数多少,只计一次最高奖励项目的分数;

3、对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5至8级残疾的退役士兵,依据其档案材料和《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换发的《残疾军人证》,加5分;烈士子女第二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2分。

(二)考核扣分项目

1、对服役期间受行政警告处分的扣1分;严重警告处分的扣2分;记过处分的扣3分;记大过处分的扣4分;

2、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扣2分,情节恶劣者取消安置资格。

考核成绩于11月22日在考试报名处张榜公布。咨询电话:7662330。

五、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

(一)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性命题,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26日上午9:30—11:00。考试地点详细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11月27日在考试报名处张榜公布。

六、录用办法

考试得分和考核得分相加为总成绩。根据区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总成绩在前2名的城镇义务兵和前2名的转业士官,分别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特长安置事业单位岗位。分配安置手续由区人社局、民政局负责办理。

潍坊市坊子区人社局

潍坊市坊子区民政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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