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碑林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3-11-11来源: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按照《2013年碑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7:00前到碑林区机关办公大楼前(南二环西段69号)集合。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2、考生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当日必须空腹,禁饮水和进食。

3、体检所需费用考生自理(320元),由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直接收取。

4、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照片须同本人面试通知书为同一底版,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013年碑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xapta.com.cn/Article/web02/web0204/bl/201311/20131111125221.html

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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